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 34 台计量箱、127 台配电箱。
2.2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要求。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含)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2.5 免费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3.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4)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5)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6)供应商须提供2022 年1 月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订的类似项目(配电箱或计量箱供货类)业绩至少一份。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6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6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6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认 定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的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11)不同供应商在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
建标识码一致。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响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6 17:00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或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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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铁塔六安市分公司2025年配电箱、计量箱采购项目比选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