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立医院东院区中深层地热开发项目-能源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变更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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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菏泽市立医院东院区中深层地热开发项目-能源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菏泽市立医院东院区中深层地热开发项目-能源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招标项目编号:HYQC-20250603
三、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4日
四、变更日期:2025年06月11日
五、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4 | 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莱商银行菏泽分行营业部 转账时请备注:_(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才视为 投标保证金到账,是否按时到账以银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 金额:¥100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形式:可采用电汇、网银转账形式 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公司的基本账 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投标单位名称要与参 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账号:803026001421024821 名称: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现变更为:
| 3.4 | 函形式 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 准。 电子保函。 | 金额:¥20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形式:可采用转账汇款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以电汇/网银转账形式缴纳的,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在开 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公司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 入,汇出的投标单位名称要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 账号:803026001421024821 名称: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莱商银行菏泽分行营业部 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 才视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是否按时到账以银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 (2)投标人拟递交电子保函的,可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 权)交易中心服务平台进入"金 融服务平台",开具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认可的 |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3 | 履约保证金 收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退还方式: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金额:中标金额的10%; 缴纳形式:可采用电汇、网银转账形式; 缴纳时限:签订合同前缴纳,自合同生效时有效。如中标人(联合 体牵头人)不能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人有权按照评审结果顺延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项 目实施过程中,中标方如不按合同履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 |
现变更为:
| 7.3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中标金额的10%; 缴纳形式:可采用转账汇款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 式 |
| 缴纳时限:签订合同前缴纳,自合同生效时有效。如中标人(联合 体牵头人)不能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招标人有权按照评审结果顺延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项 目实施过程中,中标方如不按合同履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 收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退还方式:以电汇/网银转账形式缴纳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0.2 | 付款方式 清。 |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主要设备到场后支付至 合同价款的60%,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后,支付 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 |
现变更为:
| 10.2 | 付款方式 清。 | 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主要设备到场后支付至 合同价款的60%,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条件后,支付 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 注: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率13%),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时间。 |
4、其他内容无变更,本变更公告发布即视为已通知到所有潜在投标人。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菏泽专区)、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接收异议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菏泽金能地热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鲁西新区丹阳街道郑州路999号西楼1层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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