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辽宁
-阜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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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50167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材料,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包件一:中国水电基础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工区和二工区,位于阜新阜新县大板镇境内。项目区为丘陵地貌类型,南北方向有 G204横穿而过,交通便利。本项目铺设田间混凝土道路 22925 米,山皮石铺设 20 毫米,混凝土路面铺设 18 毫米,混凝土路面3 米宽。
包件二:中国水电基础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工区,位于位于阜新阜新县扎兰营子镇境内。项目区为丘陵地貌类型,本项目铺设田间混凝土道路37350 米,山皮石铺设 20 毫米,混凝土路面铺设 18 毫米,混凝土路面3 米宽。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所涉及商品混凝土,为混凝土路面、田间道路路面使用材料,包括供应商每次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不同工作面,包含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到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比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数量
包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公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² | 107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F200 | ²m | 12380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F200 | m | 1699 | ||
4 | 商品混凝土 | C40F200 | m | 22 | ||
包件—(扎兰营子三 工区)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²m | 176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F200 | m | 23809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F200 | m | 2605 | ||
4 | 商品混凝土 | C40F200 | m | 102 |
注:表中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本次询比采购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询比采购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包件一:大板镇一、二工区,计划交货期为 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 月,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包件二:扎兰营子三工区,计划交货期为 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 月,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
包件一:大板镇一、二工区,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镇境内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包件二:扎兰营子三工区,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扎兰营子镇境内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6、质量要求:
6.1 拌制混凝土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的要求。
6.2 其它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7、质量保证期:货物进场验收后三个月。
*8、支付和结算要求(此项为重大偏差项,如有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8.1 支付方式:采购人采用银行承兑(半年期)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8.2 结算方式:无预付款,按月结算,每月 1 日至 31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以实际到货签收日为准),结算后供应商开具当期金额全额发票,发票采用一票制,采购人收到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批货款总金额的 80%,剩余 20%于当期结算后2 月内进行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供应商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距离要求
包件一:供应商搅拌站距本项目工作面(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镇人民政府)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 50 公里;
包件二:供应商搅拌站距本项目工作面(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扎兰营子镇人民政府)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 50 公里。
供应商应根据所响应的包件提供高德地图显示运输距离的截图。
3、供应商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的供货业绩,在近 3 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5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只允许生产厂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9 11:00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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