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塔河GDCL2025051305-10类脱硫催化剂计划(2026年大修工单)脱硫催化剂油品精制_高温_铜镍_硫含量≤1mg/Nm3_≥3年_缺省招标公告
新疆
-阿克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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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塔河GDCL2025051305-10类脱硫催化剂计划(2026年大修工单)脱硫催化剂\油品精制_高温_铜镍_硫含量≤1 mg/Nm3_≥3年_缺省(招标编号:NWZ250618-1001-08285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脱硫催化剂\油品精制_高温_铜镍_硫含量≤1 mg/Nm3_≥3年_缺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塔河GDCL2025051305-10类脱硫催化剂计划(2026年大修工单)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脱硫催化剂\油品精制_高温_铜镍_硫含量≤1 mg/Nm3_≥3年_缺省 | 5.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020年至2025年5月期间(以发票时间为准)同类产品不小于一个供货业绩,包括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发票仅接受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交的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在按照装填方案进行装填并符合招标人要求后,如投标人供货量富裕,则投标人必须负责将富裕催化剂回收,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进行总价扣除。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7 12:4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