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2025年1、2、5、6号机组检修设备安全性提效修理研究招标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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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2025年1、2、5、6号机组检修设备
安全性提效修理研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6-2-165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2025年1、2、5、6号机组检修设备安全性提效修理研究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2025年1、2、5、6号机组检修设备安全性提效修理研究标段包1 。
2.4 服务地 点: 河北省 。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计划停机时间:1号机组2025年8月25日,2号机组2025年8月25日,5号机组9月1日,6号机组10月16日。结合机组实际停机情况,具体时间以电厂方通知为准),外修备件工作应在出厂后15日内完成并返厂(含节假日)。并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延期交付情况;
2.6 招标范围: 华能上安电厂2025年1/2/5/6号机组设备安全性提效修理研究包含阀门、滤网、传动轴、阳离子交换床、炉管弯弯、易损件、液压缸、浆液泵及搅拌器过流部件、高低压电机、直流系统模块、高频电源主控板等设备外委修理。
说明:本项目合同签署按照统招分签的原则,分别签署1号机组检修外委修理合同、2025年2号机组D级检修外委修理合同、5号机组检修外委修理合同、6号机D级外委修理合同、三单元制粉系统设备安全稳定性提升改造外委修理合同、空预器密封装置外委修理合同、脱硝CEMS设备性能提升外委修理合同、破碎机、减速机修理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火电机组设备外委修理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