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机场2025年消防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公开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云南
-普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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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机场2025年消防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公开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5-015-007)
1.竞价比选采购条件
本竞价比选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澜沧景迈机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竞价比选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竞价比选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澜沧机场2025年消防泡沫灭火剂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采购12吨消防泡沫灭火剂(-4°℃≤6%型AFFF凝固点≤-10°℃)。
2.3最高限价:7.79万元(含税)。
2.4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
2.5交货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东回镇澜沧景迈机场。
2.6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技术、供货及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消防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能提供合格证、产品检测证、质保期不低于一年,要求提供的产品生产日期在2025年6月之后,产品一次性验收合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_1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2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与,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只允许制造商或1家代理商参与,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相关授权证明。
3.3业绩要求:响应人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器材供货业绩,不接受转包、分包业绩、上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需能够充分反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供货内容等,若合同不能体现上述内容的须在提供合同扫描件的同时提供加盖用户公章的用户证明函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查询(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2)响应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比选。
3.7其他要求:
注:本项目对成交候选人公示时还须公示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公示的其他内容(如企业及人员业绩、人员资格等)。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7 23:59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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