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计服务询价采购
宁夏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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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计服务询价采购
采购机构:
采购编号:
WZYC-FWXJ-2025060321
采购人: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人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证书
1.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报价人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满足以下业绩之一
1. 报价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 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计业绩 合同 至少 1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000.00 元,
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2. 报价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 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含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保治理的EPC总承包 合同 至少 1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000.00 元,
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物资分类:
服务类->生产服务;工程->煤矿工程;服务类->综合服务;服务类->勘察设计;服务类->技术咨询服务;服务类->物业服务;工程->通用工程施工;服务类->其它;工程->煤化工工程;服务类->监理;
主要技术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国家能源集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需委托专业公司对煤制油分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环保设计工作。 1.对合成油厂油品中间罐区现有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改造,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并出具基础设计文件。 2.对公用工程装置成品罐区罐组及二次脱水罐、污水提升池等设备设施废气进行收集引入集中治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并出具基础设计文件。 3.对气化二厂甲醇合成装置精甲醇4个取样器进行密闭改造,对甲醇中间罐区退料罐和地下槽废气、常压塔回流槽甲醇气进行收集治理,出具详细设计及施工图。 4.对气化二厂净化装置二氧化碳压缩机、丙烯压缩机、吸收塔进料泵润滑油站高温油气进行治理,增加油污分离器及风机,出具详细设计及施工图。 5.对气化二厂甲醇储罐水洗塔排气口手工监测点进行改造,对净化装置新鲜甲醇罐、地下槽废气进行收集治理,出具详细设计及施工图。 6.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并满足《第1号修改单》要求。 7.报价方应提供VOCs处理设施成套设备的工艺技术及专有设备的流程图、设备的配置图、计算书等整套设计文件图纸,并对该部分的所有计算负责。应向买方提供相关设备(或材料)本体及相关辅助设备的设计、结构、性能等相关标准要求的工作内容。 8.本方案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报价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方案和国家标准、相关国际标准要求的设计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9.报价方至少应为其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人。 10.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报价截止时间:2025-06-16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