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核电1、2号机组108-110、208-210大修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振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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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核电1、2号机组108-110、208-210大修汽轮发电机组轴系
振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核电1、2号机组108-110、208-210大修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振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HNHD-FW-GKZB-25-0023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核电1、2号机组108-110、208-210大修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振动技术支持服务项
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振动监测、保驾及振动异常诊断工作:
机组启、停机期间,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振动监测、振动异常原因分析及编制动平衡方案;
日常运行期间,汽轮机振动异常的原因分析及编制动平衡方案;动平衡实施时的现场技术指导。详细招标范围及要求见《海南核电1、2号机组108-110、208-210大修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振动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地点
海南核电站现场或中标单位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自行确定实施地点。
2.6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54个月(按每循环18个月计算),包含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各三个循环及大修(108-110、208-210大修),至110和210大修完成后结束(以大修实际结束时间计算)。
2.7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10年以上大型汽轮发电机(300MW以上)轴系振动服务的业绩,具有独立制定3次及以上650MW机组或5次及以上其他大型汽轮发电机组(300MW)现场动平衡方案并成功实施的经历,需要出具合同封面、实施乙方独立制定的动平衡方案后汽轮发电机组振动评价报告等作为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该网站截图),未提供以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5)人员要求:投标人从事本项目规定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名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从事核电汽轮发电机组振动测量和分析工作15年以上的经历;
(6)其他要求:L;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截止时间:2025-06-18 17:00附件下载
2534077517497255458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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