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第一中学校运动场修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长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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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屯留区第一中学校运动场修缮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FD140424202506120011-0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长治市屯留区第一中学校运动场修缮工程已由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屯发改审发[2025]3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屯留区第一中学校,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和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第一中学校运动场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第一中学校校内
2.3 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1、场地修缮:修缮面积共15133.04 ㎡,其中包括操场塑胶跑道修缮5585.12㎡,足球场修缮 6598.60㎡,更换原场地铺砖 2949.32㎡、排水沟修复清淤及更换盖板 400m;2、围墙围栏:围墙修缮70m,铁丝围栏更换 80m,围墙粉刷1620㎡;3、看台(含张拉膜):看台修缮 234㎡,安装座椅 500 个;4、操场照明,设置1 套高杆灯。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 项目编号: ZFD140424202506120011-02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企业最近一次缴纳社保证明(需提供缴纳专用票据、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个人养老保险网上查询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
3.5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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