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自来水厂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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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自来水厂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665万元, 招标人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5年自来水厂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合同价约23.665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自来水厂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自来水厂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提供本身营业执照外,还需同时出具所代理药剂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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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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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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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5年3月-2025 年5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 2025年3月-2025 年5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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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不得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7 18:00附件下载
2025年自来水厂聚丙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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