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25-20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教体局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494,334.82元
最高限价:4494334.82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 1 | 信平财公开招标-2025-20-1 | 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4494334.82 | 4494334.82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信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5.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4质保期:1年
5.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六、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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