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正骨医院层流净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正在报名中
项目概况
受 泉州市正骨医院 委托, 对[350501]ZDZB[CS]2025002、泉州市正骨医院层流净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泉州市正骨医院层流净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ZDZB[CS]2025002
项目名称:泉州市正骨医院层流净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包1(全院层流净化系统及医用气体系统维保):
采购包预算金额: 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层流净化维保服务 | 1(项) | 否 | 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维保服务 | 800,000.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天内进行服务,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本采购包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