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总体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咸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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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总体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E6104003516p4mbbu26k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总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室外总体工程包含:室外铺装、门卫室、室外管网工程、室外围墙、室外配套设施(非机动车棚)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总体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总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①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五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②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项目经理近五年有类似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施工合同为准。
④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8附件下载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室外总体工程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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