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502000048
交易进场编号: FC-ZC-20250610-01
1. 2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 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1.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 5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61 .00万元
1. 6采购需求 : 202 5 年全肥城市农村公路新改建 80公里 及县道养护 110公里 监理服务。
1.7计划监理服务期限:约600日历天 , 其中 施工 准备阶段及施工期 监理 为 235日历天(8个月) ; 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为 365日历天(12个月) 。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按照《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 号)、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2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 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 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3.2 拟派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 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报价 。
3.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领取时间:20 2 5 年 6 月 14 日至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3.2领取地点:投标供应商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各投标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 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 投标 **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