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市本级军休干部机构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0-WYDL-C2025-0013
项目名称: 市本级军休干部机构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12.169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5.5元/工时
采购需求:
1、项目概括
为有效提升军休干部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落实军休干部 “两个待遇”,自2022年7月1日起,由市军休中心牵头,其他军休所配合,创新拓展军休干部社会化服务渠道,为市本级军休干部统一购买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次数(在民政部门提供的每月免费享受一次服务的基础上另外增加服务次数),即将完成第二期服务 ,经回访, 满意率为 97 . 92 %,主要分布区域 为 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 另有部分外省市 。现将开展第三期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家庭保洁、生活配送、买菜做饭、洗晒衣被、陪同就医、购物配药、卫生护理、换季整理、缴领资费等生活照料服务。
实施对象:市本级军休机构( 4 所 1中心)全体军休干部 。分别是:苏州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胥江休养所、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里河休养所、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城中休养所、苏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盘溪休养所。
2、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 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4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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