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发润曜(北京)国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团体商业保险公告
正在报名中
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 JRXYGG20250613000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JRCGXY202506130001
采购项目名称:代发润曜(北京)国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团体商业保险
采购内容和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经营资质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健康保险业务的人身险保险公司(须提供保险许可证及体现保险经营许可范围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所在总公司最近连续4个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及以上,且最新季度的综合评级在B级及以上(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最新披露信息为准,其他来源信息不采纳)。
2. 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自身机构承保有1个独立承保且服务的、保费规模≥100万元的、同时包含有意外伤害、定期寿险、疾病医疗保障的团体人身保险项目服务经验(未提供明确可核对信息的保险合同/保单/协议影像件的(客户敏感信息可隐藏),不予认可)。
3.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 关联关系:不允许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报价本次项目,否则对应报价文件均做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关联关系认定以如下为准:
(1)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单位负责人指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非法人单位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指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 董事、监事在另一方公司任职或投资的情形);
(3)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控股关系是指供应商之间由于一方对另一方的出资额/所持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而形成的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供应商之间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常见于一些事业单位或企业之间经上级文件要求或制度安排而产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供应商之间存在同一股东(指供应商之间存在共同股东的关系。供应商为上市公司时,共同股东持有其股票,但对其无经营管理权或实际控制权或实质影响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