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离子去污装置配件采购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正在报名中
我单位就 等离子去污装置配件 物项进行采购,现等离子去污装置配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等离子去污装置配件
1.2采购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经到位或资金来源已经确定。
1.5 采购项目概况:等离子去污装置配件项目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确定 1 家成交人。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等离子去污装置配件及有关技术服务、培训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相关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部件 | 数量 | 技术参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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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等离子体去污 专用电源系统 | 动力柜 | 1 台 |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供货周期6个月。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电源系统设计及去污配方试验,5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具备出厂验收条件。 | 四川夹江县 |
2 | 专用电源 | 1 台 | ||||
3 | 加热组件 | 蒸汽发生器 | 1 台 | |||
4 | 空气过滤器 | 过滤器 | 1 台 | |||
5 | 去污液循环过 滤系统 | 过滤机(含循环泵) | 1 台 | |||
6 | 去污试剂 | 去污试剂探索试验 | 1 台 | |||
7 | 去污配方 | 1 台 | ||||
8 | 去污试剂 |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 ISO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与本次采购相关)。 注:质量体系证书处于申请办理、过期复审等阶段,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出具的审查通过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供应商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 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2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 。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 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 缺一不可。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4)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一份 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采购类似的等离子体抛光专用设备供货或专用智能化设备供货或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离子抛光加工)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 。合同内容应能体现 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 (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5)人员要求: / 。
(6)其它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参与采购。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财务处于被接管、冻结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 黑名单或灰名单 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 黑名单或灰名单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黑名单或灰名单 ;
-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