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水毁维修工程项目
辽宁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黑山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水毁维修工程项目 已由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以关于黑山县 2024年高标准农田水毁维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锦农发 (2025)43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山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黑山县八道壕镇、太和镇、镇安镇、大虎山街道、四家子镇、新立屯镇、无梁殿镇、常兴镇、胡家镇、励家镇、新兴镇、芳山镇。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黑山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水毁维修工程项目
标段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合同估算价: 182.46 万元 。
保证金金额: 1.8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2.3 计划工期 /服务/供货: 共计 133 日历天
计划开工 /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5年7月20日 ;
计划竣工 /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 期 2025年11月30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 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 上 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且未 在其他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中 担任 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