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育新学校宿舍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1014 2.项目名称:深圳市育新学校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3.项目预算:1390015.81元 4.最高限价:1390015.81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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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育新学校宿舍维修改造工程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投标人须是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1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章节提供的格式;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