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莞深高速改扩建工程四标项目桥梁涂装加固及交通导改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
-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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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路线呈南向北,经过深圳龙华区、东莞塘厦镇、黄江镇大朗镇、松山湖、大岭山镇、寮步镇和东城区,路线全长 55.7km。
本标段工程名称为莞深高速改扩建四合同段,位于东莞市塘厦镇与黄江镇,起点位于塘厦加油站和联益加油站处,路线自南向北,与蛟坪大道设置大坪互通,与龙林支线设置塘厦枢纽后,沿塘龙西路布设,终点位于赣深高铁前。
本标段起讫里程DK0+300-DK8+050,全长7.75km,桥梁共计15座,其中主线桥梁605.25m/5座,其中大桥516.95m/4座,中小桥88.3m/1座。桥梁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柱式墩、柱式台、座板台,上部结构有预应力空心板、双T梁、小箱梁、预应力现浇箱梁。互通桥梁10座,大坪互通新建桥梁5座、拆除重建2座,塘厦互通新建桥梁1座、拆除重建1座、原桥加固利用1座。 桥梁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柱式墩、柱式台,上部结构有预应力砼小箱梁、钢箱梁。本次招标为现浇梁及桥面系工程,具体工程细目以招标人提供的《分包工程量清单》为准。
详细情况可到招标人出查阅相关图纸及其他资料。
联系人:王利国(总工) 电话:
2、工程水文地质
2.1地表水
与项目有关的主要为东江支流,从深圳的雁田水库为源头,向北流入东江,与工程莞深主线无相交。
2.2 地下水
区内地下水丰富,平原地区的地下水位埋藏较浅,山区地下水位埋藏变化较大,随地形起伏;沿线地下水类型可分为第四孔隙潜水、基岩裂隙水。
2.3地质情况
(1)不良地质
沿线主要不良地质现象主要有崩塌、浅层滑塌2种,分布少,距离线位较远,对工程无影响。
(2)特殊性岩土
本项目对工程影响主要为软土地质,软土主要为淤泥、淤泥质粉质粘土、淤泥质砂、软塑状粘性土等,于平原地区普遍分布,且局部层厚较厚。
3、分包工程标段划分
我单位准备引进现浇梁及桥面系工程劳务分包队伍1家,具体工程细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4、工期标准
拟分包区段施工节点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7年4月30日(具体工期与业主要求工期一致)。
5、进度指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指标 | 备注 |
1 | 钢箱梁原位吊装 | 1跨/2天 | 吊机 |
2 | 钢箱梁顶推 | 4m/小时 | (拼装完成后,整体顶推) |
3 | 现浇箱梁 | 1联/60天 | 支架现浇 |
4 | 桥面系及其附属工程 | 30m/天 | 每个工作面 |
6、其他标准
必须配备不少于三人专职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不受检查影响。系梁、承台、墩柱、盖梁及现浇梁保护层合格率必须达到90%以上。
7、资质要求
7.1为履行本工程合同履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施工劳务及以上资质要求。
7.2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投标人必须确保以上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若因中标单位的有关证件等资料存在造假或达不到要求,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资格。
8、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近5年内有类似分包工程的业绩。
二、材料供应
本合同中混凝土、钢筋、支座、钢绞线、锚具、波纹管、压浆料、定型钢模板(桥梁整体式防撞护栏)、钢管(钢管栏杆)、波形梁钢护栏、声屏障预埋件、交安及机电设施预埋件、橡胶缓冲块等主要材料由招标方提供,(详见分包工程量清单附件2),其他材料均由投标方自购,且需从招标方业主要求的品牌库中选取。
三、机械设备供应
3.1本合同中设备罐车、钢筋加工场部分设备外其余均由投标方提供(详见分包工程量清单附表3)。
3.2投标方机械进场后、使用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械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方进场的机械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统一管理。
3.3投标方中途退场或者完工退场时,投标方进场的所有机具设备必须无条件退场,不得遗留招标方工地,阻碍招标方施工,投标方怠于撤离,导致机具设备损坏遗失的后果,或由此给招标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四、其他合同约定
4.1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水保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合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文明:严格执行国家、东莞市等各级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文件,同时严格执行业主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单位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
环水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水保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水保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4.2、投标报价包括投标方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已充分考虑可能由于分期分段施工造成的多次进出场费,以及由于工程不连续施工所造成的机械设备停滞、人员窝工、现场管理费增加、赶工措施等不利因素(此类费用已在单价中综合考虑,不作任何追加)。
4.3、本项目投标方自行解决吃住,必须满足项目管理要求(不允许现场临时搭建)。
4.4、所有设备及人员先报资料再进场,严禁无资质资料设备进场(包含不限于特种设备年度检测报告使用登记证、非道路移动机械提供东莞市环保检测二维码),人员持证上岗(包含不限于专职安全员(不低于国家规范要求),电工,电焊工,吊车司机,司索工,高空人员作业证等),进场前先到项目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进场设备接受招标方按试验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验收并确保合格后使用。
4.5投标方需提供投标方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资料(包含不限于投标单位名下社保凭证、劳动合同等),如因无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与项目部无关。
4.6、投标方在施工过程,需要注意电线、电缆、电线杆等基础设施,如有损坏自行赔偿。开工前项目会对投标方进行施工区域管线图纸交底,若施工过程中已知的管线被损坏,将由投标方负责赔偿、维修等,但如果出现未知的管线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损坏也不免除投标方责任。
4.7、若投标方未能达到招标方对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资源配置的要求,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选择其他分包单位承担剩余施工任务。
4.8、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施工方案变更,若业主不进行变更,则按合同价格进行结算。若业主相应进行变更,最终结算金额以业主实际计量工程量和金额为基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9、投标方与雇员(包括农民工等)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承诺不拖欠雇员(包括农民工等)工资;接受招标方的监督,并由招标方代发工资,并将签认的有效工资支付书交招标方存档;投标方在支付雇员(包括农民工等)工资后,招标方才支付投标方费用;投标方按招标方财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票据、工资支付书、资金运作相关资料,承担所有税费,按国家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缴纳相关费用。
4.10、施工范围内水电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招标方无变压器,涉及借电(自发电)的一切费用(包含不限于各级配电箱、电线电缆)由投标方负责,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如借电由项目实施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在验工计价中予以扣除。一级箱、二级箱防护及配电箱巡查记录、标识牌安装、雾炮机由队伍承担,不另行计量。投标方须自行解决住宿。
4.11、投标方承诺招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总工期、节点计划工期根据招标方统一安排执行。非招标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或延长、工期提前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措施费,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4.12、若投标方中标,最终综合单价则按需经招标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最终在合同中确定。综合单价中所有未列但与本工程相关工作内容、应视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辅助工作内容,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项目报价中,不再另计;投标方无条件服从招标方对投标方施工标段所有施工工程量的调整(增加或减少),并承诺不调整综合单价,不要求增加综合单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13、投标方承诺遵守招标方对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统一规划和要求。承诺报价中,已包括文明施工费,投标方将服从招标方的考核;投标方承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招标方、地方政府制定的施工要求和各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条例,如因投标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条例造成的事故后果由投标方独自承担。如与其他单位存在施工区域重叠部分,将无条件听从招标方指挥,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14、投标方对其工作质量负全责,对由于投标方的工作而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损害,投标方承诺在招标方规定的期间内修补好缺陷或损害,所需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若投标方因故未能按时修补,招标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补,修补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4.15、本工程发生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个税(含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所有相关税费由投标方承担,统一到税务局缴纳;且须按招标方要求提供发票,否则所有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4.16构件的运输:运输构件的道路、其他吊装、运输过程等辅助措施均作为完成构件运输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17构件的安装:包含构件吊装、桥上移位、安装至设计指定位置。安装设备拼装、移运、拆除和为安装所需的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固定扣件、钢板、焊接、螺栓等,均作为各项相应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18沥青或油毛毡防水层,作为其他有关项目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4.19排水管综合单价中包含三通、接头、管盖等作为附属工作,不再予以单独计量。
4.20混凝土护栏地基填筑、垫层材料、砌筑砂浆、嵌缝材料以及油漆涂料等均不另行计量。
4.21金属梁柱式护栏的螺栓、防腐涂料等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材料装运等均做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22声屏障的基础开挖、基底夯实、基坑回填、立柱、横板安装等工作为声屏障所必需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4.23除桥梁整体式防撞护栏由招标方提供定型钢模板外,其余均由投标方负责,单价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4.24涉及桥面施工的临边防护、安全防坠网等安全施工主材由招标方免费限量提供,由投标方负责安装、维护、保管等,单价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装配式爬梯、盖梁以上临边护栏主材由招标方免费限量提供,投标方负责安装、使用、保管等工作,单价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4.25现浇梁所使用的支架、模板(暂定木模)均由投标方负责,单价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4.26、湿接缝、端横梁施工所需的模板暂定采用木模施工,单价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五、投标否决情况
若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1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时间到场或迟到;
5.2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5.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5.4同一标段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5.5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5.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胶装;
5.8投标文件未密封并盖章或投标文件封盖骑封章。
六、其他
履约保证金的要求,分包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分包中标价款的3%,分包单位基本账户汇款,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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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65924174986236678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