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2025年萍乡市系统集成项目250507PX询比公告
江西
-萍乡市
正在报名中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 2025年萍乡市系统集成项目250507PX (项目编号: GYLXB202505143 ),采购 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萍乡 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现需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 2025年萍乡市系统集成项目250507PX 所需的设备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拟采 购一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 2025年萍乡市系统集成项目250507PX 所需的设备软件及相关服务 。 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服务 地点 | 服务 期 限 |
---|---|---|---|---|---|---|
1 | 标包1综合布线系统 | 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 | 1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萍乡市 )机动车可达 | 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 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
2 | 标包2 系统集成服务 | 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 | 1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萍乡市 )机动车可达 | 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 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1.3 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个标包,预算估算金额为人民币 313万 元人民币(含税),每个标包取 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具体标包内容情况如下:
标包 1:综合布线系统,预算金额 113万 元人民币(含税);
标包 2:系统集成服务,预算金额 200万 元人民币(含税)。
本项目设限中要求,每个供应商可响应多个标包,但只限成交一个标包,供应商如响应多个标包,可填写成交意愿表。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 各标包 预算价 ( 标包一 113万 元 人民币 ( 含税) ,标包二 200万元 人民币 ( 含税))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5 项目类型:服务类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5月1日以来签订的一份同类项目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 5 月 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 5 月 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 5 月 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