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2025年食品药品市本级及应急抽检(第一批)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安徽
一、项目编号:
BZSJ2025CG093 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 2025 年食品药品市本级及应急抽检(第一批)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润安信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张集南 105 国道西侧
中标金额: 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元整( ¥ 48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亳州市 2025 年食品药品市本级及应急抽检(第一批)项目(第二包)服务范围: 采购内容为食品安全抽检服务,任务总量 1200 批次,原则上定点在一个县(或区)开展任务,服务包含抽样、检验、数据汇总、数据分析等。 服务要求:主要任务为在亳州市辖区内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及配套抽检服务(如跟踪抽检,飞行抽检,延伸抽检,企业不合格原因排查检验,各类专项,快检室验证等;其中承担企业不合格原因排查等检验项目较少的专项纯检验任务或快检室验证任务时,每完成 3 批次视为完成 1 批次常规抽样 + 检验任务;其他情形下,每完成 2 批次纯抽样或纯检验任务视为完成 1 批次抽样 + 检验任务)。 服务时间: 365 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武峰、韩琨、张凤臣、丁岩、刘壮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备注 |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按 8 折收取。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二)收费金额: 576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公告发布期限: 2025 年 5 月 20 日
3. 开标日期: 2025 年 6 月 10 日
4. 资格能力条件: CMA证书编号231200101031
5. 业绩: (1)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一)2025年4月29日;(2)亳州市2024年食品安全抽检(市本级)项目2024年7月21日。
6. 信誉(荣誉获奖): 本项目未要求
7.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未要求
8.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无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 )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安徽省亳州市经开区杜仲路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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