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电信公司XF电子监控、新增路口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江西
-赣州市
正在报名中
赣州电信公司 XF电子监控、新增路口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因递交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文件单位不足三家,项目缺乏竞争性,本项目流标。 本 询比项目 为 赣州电信公司XF电子监控、新增路口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GYLXB202505241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拟对 赣州电信公司 XF电子监控、新增路口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 公开询比 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赣州电信公司 XF电子监控、新增路口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主要采购一批电子监控、新增路口信号灯及配套电子警察建设等集成实施服务 。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不 含增值税 882369.54 元人民币。 其中货物类为 370346.90元人民币,服务类为512022.64元人民币。本项目 不划分 标包 ,取一名 成交 供应商 。 成交 份额 100%%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 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限 |
---|---|---|---|---|
1 | 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 技术规范书 |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 | 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 30 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执行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 、 处理措施 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 设置单项 最高 响应 限价, 单项 最高 响应 限价 详见分项报价表 。 供应商响应 报价高于 单项 最高 响应 限价的,其 响应 将被否决。
1.4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采购人 和 询比 代理机构。 供应商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 响应 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
2.1.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0 5 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1日签订的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金额不低于 77 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1个订单可计1个合同,需同时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 .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 .1.4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 .1.5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进场施工前为承担项目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
2.1. 6 本项目接收代理商响应。
2.1.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 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6月12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6月12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6月12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 询比项目 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
(12) 为本 询比项目 的 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供应商 及 其 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 询比文件 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 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 供应商 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 响应 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 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