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新渔浦泵闸改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5000250424105499-05245956
项目名称: 长宁区新渔浦泵闸改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
预算编号: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770000元 ( 国库资金:277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7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长宁区新渔浦泵闸改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7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本项目工作内容为:长宁区新渔浦泵闸改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新渔浦泵闸配套管理用房中的水电配套,新渔浦泵闸的水泵设备、泵闸金属结构体的安装以及所配套水泵、水闸运行的控制管理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 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指令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6)支持监狱企业发展(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