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224团历史遗留项目消防维修改造(一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LW-2025-159(2)
项目名称: 第十四师224团历史遗留项目消防维修改造(一期)
预算金额(元): 700000
最高限价(元): 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十四师224团历史遗留项目消防维修改造(一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第十四师224团历史遗留项目消防维修改造(一期),根据消防评估第三方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意见反馈表,进行消防维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消防设备增置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所有材料设备),最终通过消防验收。(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完成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包括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还包括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4.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