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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东大街小学校教辅用房、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

泸州市

发布时间:2022-09-2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叙永县叙永镇东大街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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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东大街小学校教辅用房、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项目叙永县东大街小学校教辅用房、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叙发改投资[2020]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 ( 若有 ) 为 / 。

2.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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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业主: 叙永县叙永镇东大街小学校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改扩建教辅用房2000平方米,运动场7000平方米,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2.4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 9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2.7 代理 项目估算金额: 9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 1 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 ( 0-10 房屋建筑类 类 似分类 项目业绩。

3. 2 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 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 个 ( 0-10 ) 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 - 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至少一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咨询工程师(招标代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附职业资格公示和证书网页查询截图)及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新公司成立提供承诺函);以上原件备查 。

3. 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需提供公告有效期内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98分),所配备人员证书注册在本单位网上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行为;2、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查验,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 。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的, 并同意 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 收费标准 下浮 动 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09日09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比选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2 申请人自 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10月09日09时00分 ( 北京时间 ) 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传比选申请文件 ( 详见操作手册 ) 。

4. 3 不收取 比选服务费。

5. 随机 抽取 中选人

5. 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 比选人通过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 按规定随机 抽取 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全国平台(四川省) (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叙永县叙永镇东大街小学校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吕承伟

电    话:

传    真:

2022年09月29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 2 ) 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 3 )第3. 1 款 、 第3. 2款 对申请人和拟任 本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 为 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 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 4 )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 电子签章 )。

( 5 )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 批准 部门 同意 后 ( 若有 ) , 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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