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渔溪镇后朋-南屿村2024年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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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福清市渔溪镇后朋-南屿村2024年补充耕地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渔溪镇后朋-南屿村2024年补充耕地项目 已由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先强村 2024 年补充耕地项目》等 36 宗项目立项批复(融自然综〔2024〕195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土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清市土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福清市渔溪镇后朋-南屿村2024年补充耕地项目 福清市渔溪镇后朋-南屿村2024年补充耕地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清市渔溪镇 ;
2.2. 工程规模:
项目区总规模为69.2579hm2(1038.87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以及其他工程等。;
2.3 产业类型: 第一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 12749859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0 元 (含暂列金 0 元, 暂估价 0 元及其他项 0 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合格标准并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并按项目所在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完成验收;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90日历天+种植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 /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10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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