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14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在线分析仪系统及分析小屋招标公告
广东
-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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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14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在线分析仪系统及分析小屋(招标编号:NTS250625-083308) , 招标人为 茂名瑞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14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在线分析仪系统及分析小屋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14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在线分析仪系统及分析小屋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第三方会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且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须有盈利年及2024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 10 年(2015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来有在中国境内2个及以上同类装置中同类工况下良好运行2年以上的应用业绩,且业绩中的气相色谱与本次招标技术要求相符合,此业绩要求不包括备品备件供货。投标人须同时提供: 1、合同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型号、签署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2、由最终用户出具的盖章版的成功应用两年以上的证明文件。 注:业绩要求与在线分析仪系统及分析小屋技术询价书不一致的以此要求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交货期和结算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文件必须带有技术及商务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仅允许正偏离。负偏离投标方必须在偏差项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技术偏离的否决。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注:在线分析仪系统及分析小屋技术询价书中星号项要求第3点及第4点不作为技术否决项。 (3)1、根据《茂名石化升级改造项目包设备、机组等仪表分包商名单》,气相色谱选择ABB、维美德(原西门子)及横河或等同品牌。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在线分析仪系统及分析小屋规格书》中第三方厂家名录规定的分包商名单进行采购。上述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响应并提供外购件产品及品牌清单,如选用名单规定以外或同等/同档次的品牌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4)投标人需承诺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数字化交付规定(最新)》。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0 17:0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