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繁荣乡人民政府明水县繁荣乡自兴村路灯、铁栅栏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225]PYXM[CS]20250005
项目名称:明水县繁荣乡自兴村路灯、铁栅栏安装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9,352.0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明水县繁荣乡自兴村路灯、铁栅栏安装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849,352.0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明水县繁荣乡自兴村路灯、铁栅栏安装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49,352.09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竣工结束且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明水县繁荣乡自兴村路灯、铁栅栏安装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明水县繁荣乡自兴村路灯、铁栅栏安装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6 13: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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