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丰仪镇周闫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JC-2025005
项目名称:兴平市丰仪镇周闫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平市丰仪镇周闫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新建果蔬大棚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0,000.00 | 70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丰仪镇周闫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丰仪镇周闫村果蔬大棚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5)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不得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