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机场污水处理站设备更新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云南
-文山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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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机场污水处理站设备更新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5-13-029)
1.竞价比选采购条件
本竞价比选采购项目文件已获批准,采购人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山砚山机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竞价比选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竞价比选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文山机场污水处理站设备更新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 150m³/d 生活废水地上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含场地配套设施)。供货范围从一体化进水口至一体化出水口止。本项目包括以下项目不局限于以下项目:一体化设计工艺、中水回用系统、流量在线监测系统、构(建)筑物、设备、管线、电气、仪表及自动控制设计;一体化设备以外的土建部分,设备用电电缆铺设,浇筑基础,回填土,现有调节池清理,厂区中水绿化部分,中水回用管网铺设,污水站地坪硬化和围栏安装,排水沟,排水沟盖板等。
2.3 最高限价:91.56 万元。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2.5 交货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城南 6.5 公里处文山砚山机场。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部门标准及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2 本项目 (允许) 代理商参与,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只允许 1 家代理商参与。制造商与代理商可以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竞价;若为代理商参与竞价的,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函,同一制造商只可以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竞价。
3.3 业绩要求: 响应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0 万元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合同扫描件,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上述证明材料需能体现签订日期、金额、供货内容等相关信息,如述证明材料不能完整体现签订日期、金额、供货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可以补充提供能证明上述关键指标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 )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进行查询(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2 )响应人未被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比选。
3.7 其他要求:
注:本项目对成交候选人公示时还将公示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公示的其他内容(如企业及人员业绩、人员资格等)。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0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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