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河湖水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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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度河湖水质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度河湖水质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度河湖水质监测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17 09:00到2025-06-23 17:00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6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方式:(1)现场获取:请潜在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2)网络获取:将营业执照、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获取文件记录表盖章扫描后发送邮箱:,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27 09:30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6-27 09:30开标地点:龙池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Y-2025002
项目名称:2025年度河湖水质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万元
最高限价:17.63万元
采购需求:拟对天河、农场河等10条河道及龙池湖进行水质监测,每条河3个监测点,每月监测一次,PH、氨氮、溶解氧、总磷等8项,龙池湖加测总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3 17:00附件下载
2025年度河湖水质监测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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