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仪镇乡镇空气监测站站点调整搬迁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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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仪镇乡镇空气监测站站点调整搬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1.738812万元, 招标人为仪征市大仪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大气监测的主要目的是识别大气中的污染物质,掌握其分布与扩散规律,监视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和控制情况 。通过大气监测,可以准确、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治理、污染源掌握、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目前大仪镇乡镇空气监测站位于大仪镇财政办公室三楼平台,因平台所在屋面位置较高,不便于大气精准管控,需对大仪镇乡镇空气监测站站点进行调整搬迁。该项目包含大仪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调整可行性研究、站点搬迁及后续大气精准管控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大仪镇乡镇空气监测站站点调整搬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仪镇乡镇空气监测站站点调整搬迁项目: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点的相应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5、6项无需提供。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3 16:30附件下载
大仪镇乡镇空气监测站站点调整搬迁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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