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中心医院黄冈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一)招标公告
湖北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1012025010003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00-2025-01322
3、项目名称: 黄冈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一)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738.81 (万元)
6、最高限价: 738.81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3)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上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相关网站页面截图或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上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相关网站页面截图或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上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供相关网站页面截图或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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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