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病房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黑龙江
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病房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0100G25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病房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黑发改社会[2025]149号文件 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中医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病房提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中医医院南岗院区、香坊院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4725万元,改造总建筑面积21730平方米
2.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为改造施工,基础设施供电、供水改造,开展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环境建设。主要内容为室内装修改造、电气改造、弱电改造、保温采暖改造、外立面改造,更换电梯,以及场区管网改造等。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控制价:57.2万元
2.7监理服务期限:24个月
2.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对工程项目监理进行招标,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相关规范内的工作。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并提交完整的工程备案资料(项目总工期预计24个月)。监理服务范围包括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识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工程设计内、施工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
2.10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企相符并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36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