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二期、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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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二期、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拟对 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二期、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 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
一、项目编号: SCJL-2025-GKZB-006 。
二、 招标项目: 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二期、三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三、 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 13240729.83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 招标项目简介:
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泸州兴阳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划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分水派出所、江北学校等 32个政府办公场地、学校和安置小区的既有停车场上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及二轮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计划投建液冷720KW超级充电桩2套、液冷600KW超级充电桩8套,直流160KW充电桩3套、直流120KW充电桩3套,交流7KW充电桩169套,二轮电动车充电桩38根,变压器7台(其中1250KVA六台、1600KVA一台)。总用地面积约2387.5平方米,共占用车位191个,配套建设配电设施、消防设施、钢结构车棚、监控系统、引领指示及公示牌。
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建设项目三期项目:泸州兴阳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划在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江阳区法院、江阳区疾控中心、江阳区妇幼保健院、况场中学、泸州市第十中学校、泸州市江阳区职业高级中学校、江阳区方山镇云峰福居小区共 8个点位的既有停车场上配套建设汽车充电桩及二轮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计划投建交流 7KW充电桩27套,二轮电动车充电桩4400瓦/根共10根共100个充电插口。总用地面积约182.2平方米,共占用车位27个,配套建设消防设施、钢结构车棚、监控系统、引领指示及公示牌等。
本项目共 1个包, 主要内容为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三期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预算金额: 13240729.83元 。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招标人针对项目提出的特定 资格 条件 ( 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一方具有即可 ) :
2.1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
2.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
3.2除特定资格条件外,其余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