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广东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445201-2025-00882
二、项目名称:揭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揭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需解锁 | 揭阳市榕城区梅兜路以东进贤门大道以北新安加油站综合楼二楼 | 下浮率: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揭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1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 | 为揭阳市公安局所属公务车辆提供加油服务(车辆数量随实际增购、报废变动) | 一、中标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加油及服务: 1)中标供应商应履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的义务,受理加油时,要核对车辆号牌、备案登记情况是否一致;若发现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与甲方负责人核实,在未确认时不予加油。 2)中标供应商应拒绝正常加油以外的其他要求,不得套换其它物品或换取现金。 二、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服务承诺: 1)稳定油源渠道,保证油品的质量,正常情况下不断油、不停供,不销售不合格产品;在台风救灾等异常情况下优先给采购人供油。 2)计量用具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短斤少两。 3)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加油车辆的安全,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结算金额达到900万元为止。 | 提供的油品: 1、确保采购人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采购人油品实际需求,对所属油品进行采购。年度采购实际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为采购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提供的油品来源合法。 3、所提供的油品(0#柴油(Ⅵ)、92#汽油(Ⅵ)、95#汽油(Ⅵ)、98#汽油(Ⅵ))需符合国家成品油相关标准,在服务期间若国家发布新的成品油相关标准,以最新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少明 、 蔡庆敏 、 蔡澎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无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1 | 揭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揭阳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需解锁 | 通过 | 通过 | 0.00% | 0.00% | 1 | 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揭阳市公安局
地 址: 榕城区晓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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