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医疗气体、污水处理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西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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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第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
医疗气体工程、污水处理站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榆林市第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医疗气体、污水处理站工程 | |||
标段名称 | 榆林市第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医疗气体工程 | |||
标段编号 | E6108003536wwngmmrwx001 | |||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 |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机构名称 | 需解锁 | |||
联系人名称 | 需解锁 | 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16日9时30 分 | 开标地点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楼开标7室1座(电子标) | |
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 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万元) | 获奖情况 |
第1名 | 需解锁 | 赵宝春 陕 261151679686 | 563.034332 | |
第2名 | 需解锁 | 李志军 陕 261151701806 | 565.28851 | |
第3名 | 需解锁 | 武立涛 辽12120需解锁 | 576.490855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6月19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需解锁,技术得分(含业绩、信用):33.26,商务标得分:63.93,总得分: 97.19;第二中标候选人:需解锁,技术得分(含业绩、信用):32.73,商务标得分:63.65, 总得分:96.38;第三中标候选人:需解锁,技术得分(含业绩、信用):29.24,商务标得分: 62.62,总得分:91.86。本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3日内回复,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 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 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 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 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联系人: 马超,电话:需解锁、需解锁)。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系统提出,同 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 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标段名称 | |||
标段编号 | 榆林市第三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暂估价部分污水处理站工程 E6108003536wwngmmrwx002 | ||
招标人名称 |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机构名称 | 需解锁 | ||
联系人名称 | 需解锁 | 联系电话 | 需解锁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16日9时30 分 | 开标地点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楼开标7室1座(电子标)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 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万元) 获奖情况 |
第1名 | 中瑞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黄汉全 陕需解锁16516 | 449.304236 |
第2名 | 陕西楚汉实业有限公司 | 李金 陕需解锁01502 | 456.685711 |
第3名 | 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美羊 陕 需解锁04082 | 455.961196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6月19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瑞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得分(含业绩、信用):30.92,商务标得分:64.37,总得分: |
95.29;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楚汉实业有限公司,技术得分(含业绩、信用):27.84,商务标得分:59.96,总 得分:87.80;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得分(含业绩、信用):26.94,商务标得分: 60.17,总得分:87.11。本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3日内回复,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 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 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 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 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联系人: 马超,电话:需解锁、需解锁)。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系统提出,同 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 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迅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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