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5年潼南排水防涝装修工程采购项目(ZL-合川)第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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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铁塔-2025 年潼南排水防涝装修工程采购项目(ZL-合川)第二
次采购公告
重庆铁塔-2025 年潼南排水防涝装修工程采购项目(ZL-合川)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铁塔-2025 年潼南排水防涝装修工程采购项目(ZL-合川)第二次
1.2 采购项目编号:dxzb-06-2025-B1247
1.3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不含税金额为 678800 元,预估含税总金额为 753100 元。(指挥中心装修增值税税率按 9%、行政系统代购 13%进行测算,实际税率以成交供应商填报为准)。
采购内容:
| 序 号 | 采购内容 | 具体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金额 (单位:元) | 其中不含税安 全生产费 (单位:元) | 含税总金额 (单位:元) | 税率 |
| 1 | 装修代建 服务 | 指挥中心装 修 | 项 | 1 | 348600 | 6835. 29 | 379974 | 9% |
| 2 | 行政系统 代购 | LED 显示系 统 | 套 | 1 | 208200 | / | 235266 | 13% |
| 3 | 扩声发言系 统 | 套 | 1 | 80000 | / | 90400 | 13% | |
| 4 | 视频会议系 统 | 套 | 1 | 42000 | / | 47460 | 13% | |
| 5 | 预估含税总金额 | 753100 |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7 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 / ;标包二: /;
“■”代表适用/选择该项,“□”代表不适用/不选择该项。(下同)
1.8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 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工期:以甲方商合系统下单日期为准起 60 日历日内完成。(按日历天数计,含节假日)
2.3 项目地点:重庆市潼南区。
2.4 保修期:自乙方收到项目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结束。
2.5 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商合系统下单的日期为准。
2.6 竣工日期:具体以乙方收到项目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
2.7 服务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2.8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 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注:供应商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3 企业许可:供应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许可证扫描件。
3.4 三类安管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 1 名: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2)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1 名: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安全员 1 名: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注:①供应商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及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及 2024 年 12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 1 个月在参选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机构出具且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②上述人员不可与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重复。
3.5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本项目首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房屋内部改造或装修类)业绩至少 1 例。
注:
(1)提供清晰、有效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下列 a 和 b:a.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页、合同金额页(如有)、有合同主体双方
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如有);b.每一个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有效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如:
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
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
项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
(2)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6 制造商/代理商:本项目主要响应产品(液晶电视机、全频吸顶音箱、无线手持话筒)可为同一制造商也可为不同制造商,且均接受代理商参加,但必须按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对应设备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参加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需提供主要参选产品制造商(液晶电视机、全频吸顶音箱、无线手持话筒)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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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任意一种设备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若同时参选均做否决处理;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有 2 个及以上代理商参选的均做否决处理。
注:制造商参选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参选的,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
3.7 其他承诺:供应商须承诺:
①为本项目实施的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任何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登高证、电工证)的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④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认 定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的 (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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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本项目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
【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9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10 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不转包不挂靠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3.11 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12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并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管理范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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