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J SGLFW20 25 0616001 )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阳城县
一、采购条件
晋圣固隆煤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 ,采购人为 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成本费用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 发出公告 。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1、项目概况及现状:
根据安全监管部门政策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为符合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降低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矿井需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2、目的:
对矿井可能发生的突发意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 3、 服务内容:签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单,在保险项目及责任限额内,对矿井可能发生的突发意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4、服务范围:在保险期间内,矿井从业人员在矿井生产经营场所内,因突发意外安全生产事故导致死亡的;或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第三者死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
2. 5、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签订合同后 一年内 。
2. 6、 服务地点: 山西晋煤集团阳城晋圣固隆煤业有限公司
2. 7、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人服务质量要求
三、服务质量要求:
3.1、乙方应对保险期内获悉的甲方索赔证明和相关资料等信息进行保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2、乙方在收到甲方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做出核定,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后,乙方在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应当自做出核定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四、技术要求:
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标准的要求,保险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4.1、累计责任限额30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万元;
4.2、从业人员每人死亡/人身伤残责任限额30万元;
4.3、每次事故抢险救援费用责任限额150万元;
4.4、第三者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50万元,第三者每人伤亡责任限额30万元;
4.5、每人每次医疗费用免赔额500元;每次事故搜寻费用免赔额2万元。
五、其他要求
无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
6.2.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覆盖本次采购内容。
6.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保单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 /保单、与合同/保单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如提供保单复印件或扫描件,须至少包含:盖章页、保险人、保单签订日期、保单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③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6.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