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自评评估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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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自评评估报告 询比采购 公告
(采购编号:JNC363-CG-250629731、SXMTZB2502F-727(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自评评估报告 (采购项目编号: JNC363-CG-250629731 、 SXMTZB2502F-727(F) ),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5]237号)要求,我公司需聘请资质单位对照《山西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规范编制自评报告,自评估报告需符合“山西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
2.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自评评估报告 :
标段(包)内容: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现场调研编制绿色矿山自评估报告。
2.3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之后 6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及交付,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绿色矿山的遴选入名录工作。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满足山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的验收要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朝阳煤业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自评评估报告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 地质类 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聘用合同;
3. 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 具有 1项 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类或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报告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