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卫生健康局同心县医疗健康总院下马关分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0645
项目编号: NXXY-2025-001
项目名称: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同心县医疗健康总院下马关分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1865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8655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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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医疗健康总院下马关分院信息化系统建设 | 同心县医疗健康总院下马关分院信息化系统建设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865500.00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865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承诺函;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提供;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3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