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宝山村回迁安置房地块(一期)项目四标段(613地块)工程—小市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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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淀区宝山村回迁安置房地块(一期)项目四标段(613地块)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1〕5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鑫泰世
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四季青镇宝山村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
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o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海淀区宝山村回迁安置房地块(一期)项目四标段(613地块)工程—小市政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建工海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海淀区宝山村回迁安置房地块(一期)项目四标段(613地块)工程—小市政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92764.13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512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四季青镇宝山村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小市政工程,包括室外给水(消防)管线及勾头、中水管线及阀门井、水泵接合器井室砌筑、楼内引出消火栓、喷淋管道、给中水管道、二次热力管道、雨水调蓄池等;围墙(含铁艺栏杆、围墙、信报箱、岗亭等)、景观照明线缆、灯具及配电箱、垃圾站及快递柜用水用电点位预留、园林喷灌系统;与红线范围内各房建进出管线的接驳及与大市政的接驳等的供货、成品保护、安装、调试及验收(含土方开挖及回填、换填、余土外弃)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物业。
2.6其他 给水最大管径DN200mm;雨水最大管径DN700mm;中水最大管径DN200mm;污水最大管径DN400mm。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 5 年 具有已完工的合同额在36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3 17:00附件下载
海淀区宝山村回迁安置房地块(一期)项目四标段(613地块)工程—小市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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