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庆华甲醇和合成氨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离线)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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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包钢庆华甲醇和合成氨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离线)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ZB202506170004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地处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黑柳子工业园区,公司设计年产焦炭210 万吨、甲醇20 万吨及液氨7 万吨,现对甲醇和合成氨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离线)项目进行招标。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钢庆华有1 套甲醇循环水系统和1 套合成氨循环水系统,循环水管道材质主要包括碳钢、不锈钢及铜,设备及管道表面在运行过程中存在部分浮锈、焊锡以及在运转过程中残留的泥沙等腐蚀产物,须在甲醇系统停产检修期间进行化学清洗,使设备及管道表面达到洁净状态,清洗后在处于活化状态下的新鲜金属表面上进行预膜,保护金属表面上生成一层完整而耐腐蚀的保护膜。要求检修完毕后,循环水水池质量稳定可靠满足甲方使用要求,并且应符合工艺要求和行业标准(详见技术协议指标要求)。本次对甲醇循环水系统、合成氨循环水系统进行分项报价,总价最低中标。总报价为清洗预膜相关药剂费用和人工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3 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506170004-0001
标段名称:包钢庆华甲醇和合成氨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离线)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 年12 月31 日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301000.00
投标保证金(元):5000.00
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开具13%专用增值税发票挂账,三个月内付款,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中标后两套循环水系统分别签订合同,分开结算。10%为质保金,1 年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付款形式:银行承兑汇票
备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要求
(1)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或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截图。
3.3 业绩要求
具有 2022 年至今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项目业绩 1 份,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对应发票。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开具发票日期须早
于招标公告当月前为有效。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 年4 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 年3 月31 日之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3附件下载
包钢庆华甲醇和合成氨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离线)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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