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轨道检查仪(轨道测量仪)维修业务外包采购方式公示
辽宁
-沈阳市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轨道检查仪(轨道测量仪)维修业务外包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5-0365)
一、 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轨道检查仪(轨道测量仪)维修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该项目A01包该项目属于2024年工务系统单一来源采购目录中第43项。 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 执行的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1090-2013 轨道检查仪)、《铁路轨道测量仪》(TB/T 3147-2020 )
2. 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 维保条款:在质量保证期内,负责免费设备维护,除人为损坏,均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换。
4. 售后服务及要求:(1)设备发生故障时,中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3日内委派服务人员进行现场检测或将设备返厂检查,分析故障原因,形成维修方案并通知招标方,设备维修完成后按照招标方要求在指定地点交付并出具维修单由招标方进行现场检验、签收。 (2)中标方负责向招标方免费提供全部仪器检测、校订、系统升级、技术支持、对现场人员操作培训等服务。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维修所使用的配件必须由正规厂家生产,与招标方使用的轨道检查仪配备使用。质量按照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提供配件的有效说明及合格证书。 (2)仪器维修优先采用上门维修,需返厂维修项目,先行判明故障,制定每台仪器维修方案并经招标方同意后进行维修,中标方需提供仪器维修配件及工时费价目表,具体维修费用及维修数量实际发生为准,维修总费用不高于中标价格。 (3)维修过程中发生需更换零件情况,中标方必须将更换下的零件收集保管结算时统一交给招标方。 (4)维修过程中发生需升级系统情况,中标方必须将升级维护项目及费用形成报价单,结算时统一交给招标方。 (5)履约期内,中标人或中标服务商必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按时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签认确认单及银行装转账凭证,保证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6)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1. 对轨道检查仪进行全面保养检查,确保各部件连接牢固,外观整洁;
2. 对轨道检查仪及随车笔记本电脑系统进行升级维护,保证充电器、鼠标、键盘齐全有效;
3. 对轨道检查仪各类充电器、电池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充电器有效,电池续航保证使用5小时以上;
4. 对轨道测量仪配套的全站仪进行检查维修,系统进行升级维护,确保充电器有效,电池续航保证使用5小时以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 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 质量保证能力: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为质保期。
4. 业绩要求:无要求
5. 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 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沈阳驰弘瑞升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文件获取,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文件获取成功。本公示不接受上述受邀各投标人之外其他投标人的文件获取。
四、发布采购方式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平台上发布。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