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第三方检测
宁夏
-石嘴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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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第三方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能源(管理)审发〔2025〕8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第三方检测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贺兰山中段的山间腹地中的白芨沟煤矿、原大峰煤矿、原大石头煤矿、原汝箕沟煤矿和二道岭井田范围内,距石嘴山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 23km,行政区划属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管辖。一期工程包括北一、北三火区,北三火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6°09’27”,北纬 39°06’36”。包兰铁路从火区经过,白芨沟至大武口公里与 109、110 国道、县 208 道连通,交通方便。北一火区面积约为 7.61 公顷,北三火区面积约为 15.72 公顷。
2.2 磋商编号:NXGZ4-25-06-476/F
2.3 采购范围: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北一、北三火区回填土压实度检测;北一火区封堵注浆原材料检测;北一、北三火区取土场原位土容重、含水率检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白芨沟煤矿北部,距离石嘴山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23km。
2.5 服务期:同项目工期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检测资质混凝土工程类、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市政建筑资质市政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检测;3.2 具备类似项目第三方检测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3.3 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3.5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7 23:59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第三方检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