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尿素等7项大宗物资采购标段一(盐酸、液碱、聚合氯化铝)招标公告
湖南
-岳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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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尿素等7项大宗物资采购标段一(盐酸、液碱、聚合氯化铝)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6-3-304 )
项目所在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氨、尿素等7项大宗物资采购标段一(盐酸、液碱、聚合氯化铝),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街道华能岳阳电厂
2.2规模:火电装机容量252.5万千瓦
2.3交货期:2025年7月-2026年12月(预计18个月,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且允许供应商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同时成交多个标段。
本项目为标段一,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025-2026年盐酸、液碱、聚合氯化铝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盐酸1200吨、液碱1600吨、聚合氯化铝2800吨,供货数量以电厂实际需求为准,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街道华能岳阳电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 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工业盐酸或液碱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供货页、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资质:
①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盐酸和液碱;
②自有或授权厂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盐酸和液碱;
③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括危险货物运输8类(液碱、盐酸);通过委托方式运输的,须附运输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委托运输协议。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产品或项目的授权,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投标时,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