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临时伙食供应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000-JITC-C2025-0159
项目名称: 食堂临时伙食供应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10.00万元
采购需求:
食堂临时伙食供应项目,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预计供应时间为 90 日历天(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时间为准),周末及节假日无休。采购人自行采购本项目食材原材料并配送至供应商食材储藏场所附近,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食材原材料装卸到供应商固定的食材储藏场所并做好储藏、冷冻储藏等本项目其他所有工作, 每日实际制作及配送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须在自有固定场所加工和烹制餐品,不同主食、菜品等分别使用保温桶承装,加工和烹制菜品的所有相关配料、辅料及调味品由供应商负责提供。主食、菜品等从烹制完成到采用专用车辆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时长不得超过 80 分钟。主食、菜品等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时中心温度不低于 60 摄氏度。早餐送达时间为每日 06:00-06:30 ( 24 小时);中餐送达时间为每日 11:20-11:30 ( 24 小时);晚餐送达时间为每日 18:20-18:30 。供应商须保障本项目所有食材 原材料装卸、 储藏、冷冻储藏、加工和烹制、包装、配送、留样、检测以及其他所有供货和服务过程的可追溯性并留下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录像材料、检测报告、履约能力证明材料等接受采购人抽查及检查,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整改完善。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预计供应时间90日历天(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时间为准),周末及节假日无休,采购人可提前结束合同并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早餐送达时间为每日06:00-06:30(24小时);中餐送达时间为每日11:20-11:30(24小时);晚餐送达时间为每日18:20-18:3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中必须包括“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项目中须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30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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