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黑龙江
-绥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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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年7月4日),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1.2采购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克东县宝泉镇保卫村南侧,黑大公路里程K315+840处,终点顺接黑大公路青冈兰西段。路线全长154.754公里,其中:新建100.63公里,利用旧路扩建54.124公里。设计标准为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二级路。路基宽度10.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匡算总投资约19.9亿元人民币。计划2025年10月开工,2027年10月交工,建设工期2年。
全线共设置大桥6座,其中新建大桥599.34m/3座、利用大桥733.88m/3座;中桥14座,其中新建中桥689.22m/12座、利用中桥87.08m/2座;小桥11座,新建小桥30.6m/1座、利用小桥303.86m/10座。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 标段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 最高询比采购 限价(万元) | 
| 1 | 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 段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 技术服务 | 绥化市、齐齐 哈尔市 | 编制完成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达到行业主管 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审批 手续。 | 119. 25 |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服务地点:绥化市、齐齐哈尔市
2.4服务范围: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对项目建设内容开展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2.6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防洪或水运工程(含港口河海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咨询业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询比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询比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上的查询结果为准);(7)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
近5年来(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工作。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申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5 17:00附件下载
国道黑大公路宝泉至永丰段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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