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煤矿西四盘区、东七盘区3#煤层实施煤层注水可注性鉴定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西四盘区、东七盘区3#煤层实施煤层注水可注性鉴定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SHFW-ZZ-2025-0401)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 晋城 市 / 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西四盘区、东七盘区 3#煤层实施煤层注水可注性鉴定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HFW-ZZ-2025-0401),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寺河煤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进行采购公告,线下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2.2项目概况及现状: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四十五条:井工煤矿采煤工作面应当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的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局 第 73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井工煤矿的所有煤层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可注性测试”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需委托专业有资质单位,对我矿西四盘区、东七盘区等2个新采区3#煤层,实施煤层注水可注性鉴定及出具鉴定报告。
2.3 目的 : 通过对我矿西四盘区、东七盘区等 2个新采区3#煤层煤样采样、检测,得出我矿西四盘区、东七盘区等2个新采区3#煤层注水可注性鉴定报告,对煤矿粉尘治理提供依据。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需在 60日内,按照委托方要求出具相应的 鉴定 报告。
2. 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 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矿 井 进行采样和对样品的分析,提供科学的检测数据,出具相应的 鉴定 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具有相对应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含煤层注水可注性检测项目。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煤层注水可注性鉴定类)。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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